至2022年底莆田禁止、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、销售

近日,莆田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《塑料制品禁用、限制使用告知书》将禁止、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、销售和使用节点告知如下:

一、禁止生产、销售的塑料制品

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.025mm的超薄塑料购物袋、厚度小于0.01mm的聚乙烯农用地膜;PE吹膜机、三层共挤吹膜机等可改为降解地膜吹膜机、单层吹膜机等。

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的塑料制品;

禁止废塑料进口;

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;

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;到2022年底,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。

二、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

不可降解塑料袋

到2022年底,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和沿海区县城建成区的商场、超市、药店、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。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、集贸商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。龙尧塑机生产制造的生物降解吹膜机设备,采用适用于生物降解原料粒子的专用生物降解螺杆,并且薄膜的平整度好,产量高。

一次性塑料餐具

到2022年底,县城建成区、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,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。

快递塑料包装

到2022年底,全市的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、一次性塑料编织袋,降低不可降解塑料的塑料胶带使用量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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